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三巡察组于2023年7月28日起对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优化营商环境相关问题的反映,重点是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以及相关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设值班电话:025-85576169,每天接听时间为: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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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