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下发《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的通知》苏研院〔2020〕19号和市科技局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业,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在南京市注册的居住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南京市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从事研发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企业拥有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
4.企业上年度受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性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且不少于500万元。
三、申报材料和报送
申报单位填写《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1)、《江苏省研发型企业申报书》(附件2),同时提交《江苏省研发型企业专项省级报告》(附件3,由在省科技厅备案的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和《企业核心知识产权清单》(附件4),相关佐证材料必须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按序简装成册(详见附件5),纸质材料一式五份,于6月22日18:00前报送至栖霞区科技局。
材料报送地址:仙林街道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01室
联系人:王薪炜85593009
栖霞高新区联系人: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沈月明 85725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