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紫金山英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宁人才〔2021〕1号)及紫金山英才·栖霞计划相关实施细则,现发布2022年紫金山英才·栖霞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一、申报对象
2019年1月1日(含)以后,首次在栖霞区行政区域内创办科技型企业并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高层次创业人才,或新引进到栖霞区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二、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1. 创业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创业领域国际规则,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具有良好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前景;
(3)个人投入创办企业的实缴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自然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2. 创新类申报对象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文化创意类可适当放宽),业内公认度较高;
(2)拥有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院所、机构担任中高级职务;
(3)个人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引进后单位给予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不少于3年。
(二)单位条件
1. 创业类重点支持符合栖霞区重点发展方向的产业。包括新型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和科技服务、文旅健康、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科技等产业。
2. 创新类人才引进单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在我区创办的企业;
(2)南京市重大科创平台、八大产业链重点企业及我区主导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服务业),备案新型研发机构,独角兽企业、培育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
(3)拥有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研究生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企业创新平台。
(三)其他
1. 对特别优秀的申报对象,可适当放宽对学历、职称、出资方式等的条件限制,破格推荐申报。
2.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申报对象不可申报,或将被取消申报资格:申报人为同一年度其他申报人的团队成员;同一年度在不同区(园区)以同一项目或者不同项目进行重复申报;多个申报人使用同一项目进行申报;使用违规违法手段,如伪造信息、冒用他人名义、未经允许使用他人信息及成果等。
三、支持政策
1. 通过区级遴选认定,并落户我区的,给予50万元资助资金。
2. 对2021年以后由我区自主培养先行入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或经中组部批复同意由外市转入我区的全职新引进国家重点人才工程A类入选者、江苏省“双创人才”,按上级拨付经费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奖励。
3. 根据创业人才发展和项目运营实际需要,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创业场所,3年内免收租金,或给予租金补贴。
4. 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等。
5. 符合栖霞区主导产业方向的优质项目优先给予政策兑现扶持。
四、申报受理
1﹒申报时间:2022年紫金山英才·栖霞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自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中午12:00。
2﹒申报方式:登录紫金山英才计划智慧云平台申报系统(http://180.101.236.149:8081/gcc_apply/index.html#/login),根据要求注册、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的扫描文件或数码照片)。
3﹒各街道(园区)根据本公告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报和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表。
中共中央南京市栖霞区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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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申报意向,请联系栖霞高新区科创培育科:025-85755646
来源:创业栖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