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拔对象
1、选拔对象为全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应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优先选拔前沿科技领域、重点产业集群、重大科研平台、科技领军企业的中青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注重选拔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推动成果转移转化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潜力大的青年人才。
2、省第五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进入省第六期“333工程”同一层次继续培养,不占同层次选拔名额。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二、三层次培养对象期满考核优秀,且符合省第六期“333工程”选拔条件的,可申请直接参加省第六期“333工程”上一层次培养对象评审,不占分配的推荐申报名额。
3、避免重复戴“帽子”,资助期内的国家级人才不作为选拔对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人才”、“文化名家”、“特聘教授”、“特聘医学专家”不得申报第二、三层次。资助期内的省“双创博士”、“文化英才”、“青蓝工程”、教学名师、卫生健康拔尖人才不得申报第三层次。同一层次培养对象培养期不超过两期。往期“333工程”培养对象不得降低层次申报。未参加第五期期满考核或考核不通过的培养对象,不得申报省第六期“333工程”。
4、党政机关公务员(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除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原则上不作为选拔对象。存在学术造假或道德失范行为的不作为选拔对象。
二、选拔条件
1、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遵守法律法规,爱国奋斗奉献;专业基础扎实,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德才兼备;模范践行科学家精神,有高尚的学术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2、第一层次申报对象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第三层次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体条件参见省委组织部通知。(链接:http://www.jszzb.gov.cn/tzgg/info_112.aspx?itemid=33239)
三、选拔数量
符合选拔条件的,第一、二层次申报不限人数;第三层次由各区(园区)、牵头部门按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其中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不限人数且不占名额。
根据省人才办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具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单位、重点产业平台载体、获得本年度“金梧桐奖”的引才用才示范企业及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部分用人单位,试点实施高层次人才单位举荐制。被举荐人才一般应符合第三层次基本条件。
四、选拔程序
1、组织申报。申请人通过“江苏省高层次人才申报管理系统”(http://xmsb.jsrcgz.gov.cn/)进行网上申报,认真填写《江苏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报各区(园区)人才办或市有关牵头部门。
2、资格审核。各区(园区)人才办和市有关牵头部门对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形成名单报市人才办。
3、评审举荐。市人才办牵头组织专家评审和综合评价等工作,产生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及第三层次建议人选。同时,有举荐权用人单位可通过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单位举荐等方式,对平时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提出举荐建议人选。
4、研究上报。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和第三层次建议人选(含举荐建议人选)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省委组织部。
5、审议报批。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第一、二层次推荐人选进行审议并提出培养对象建议人选,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三层次建议人选(含举荐建议人选),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复核。
五、有关要求
1、省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握标准和条件,确保推荐人选的质量。市人才办将对申请人及单位进行诚信、社保等审查。
2、网上申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年8月1日—9月15日,请尽早填报。
3、申报材料的填报要认真、规范、真实、完整。申请人按照各区(园区)、牵头部门要求上报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电子版材料(含汇总表)同步报送。其中:《申请书》请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后双面打印装订;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双面打印,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或护照、真实性承诺书、第三方数据查询委托授权书、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质证明(证书)、发表的主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含标题、姓名的正文页,注明被引次数)、出版的主要著作(封面、目录)、专利证书、科技项目合同或鉴定书、获奖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等复印件。
六、园区申报咨询
请联系栖霞高新区企业服务部科创培育科。
联系人:吴学琴、马慧丽
联系方式:025-85755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