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支持
1.税收减免。在2022年政府报告中,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
2.创新券支持。省创新券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服务金额25%的比例给予支持,单个企业年度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高企后备军。评价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国家及省创业大赛等工作协同。
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栖霞区针对以专利、商标质押贷款融资方式取得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放款额度3‰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3万元。
5.亏损结转年限延长。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6.品牌影响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可有效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有利于企业人才招募、项目招投标、科技项目申报、研发机构建立等工作。
二、认定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评分标准
(1)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系统会二选一默认高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4)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四、填报路径
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在线申请。点击用户登录--法人登录/法人注册--服务事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理入口--确定账户信息--左侧“评价信息”--右侧“新增评价信息”。
五、注意事项
1、每年评价一次,科小有效期是自评价入库至当年年底,请各企业尽早申报,提前享受科小相关政策。
2、企业若有信息更新,请在服务平台“企业信息变更”中更新企业基本信息,然后点击“企业同步信息”,再新增评价信息。
3、系统里封面文件上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法人签字和企业公章要与企业基本信息一致,不一致将被退回修改。
4、每年会不定期抽查入库科小名单,对于行业领域(批发、零售)不符、工商信息异常的企业,会核实企业行业领域、修复异常;不定期会抽查部分企业,需配合提供企业职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或研发费用辅助账、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盖章扫描件。
5、服务热线:徐老师 13057552383